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1712804448000
文号:
浙江省民宗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1: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的指导帮助下,我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十五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委《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3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宗教中国化和宗教治理现代化示范省为目标,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谋划推进全省民宗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法治浙江建设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考核要求,党组会研究印发了《省民宗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今年委党组召开4次专题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关于法治浙江建设的工作要求作为委领导班子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约谈办法〉等五项制度的通知》以及《2023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等文件精神。并以实施“八五”普法为契机,在机关内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热潮。

二、聚焦依法行政,抓好法治建设基础工作

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截至11月9日,制定了《浙江省宗教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3个规范性文件,在清理中确认保留2个规范性文件,并将按照程序要求做好合法性审查报备、制发和委网站公布和解释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制定公布《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我委起草了《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程序规定,组织实施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有力推进,将于11月底出台。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第一季度主动向省政府和中央部门报告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网站公开。今年,我委没有发生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予以问责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依法行政方面的涉访涉诉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引领宗教界崇法用法风尚

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打造成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持续在全省宗教界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指导各地和宗教界举办宗教普法宣讲超过1000场次,受众超过百万人次,绍兴炉峰禅寺被列入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8月7日,我委联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在衢州市举办了第六届“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围绕推进宗教法治化,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水平,鼓励支持宗教界从严治教探寻浙江途径。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王昌荣出席活动并讲话,线下参加人员150余人,活动同步进行网络直播。联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下发《关于继续在全省宗教领域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的通知》,按照“看有硬件、听有特色、学有经验、做有榜样”的标准,继续在全省培育宗教普法示范点、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2月6日,2023年浙江省宗教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湖州市长兴县寿圣寺隆重举行。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昌荣,湖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李上葵,省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楼炳文,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朱晨,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普法办副主任徐晓波,省民宗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振华等领导出席活动,为15处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120处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举行授牌仪式。

四、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增进宗教领域监管执法水平

贯彻《“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指导各地推广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化应用,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全面实现宗教领域非涉密行政处罚网上办,实现行政检查和非涉密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主动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全力抓好牵头或参与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落地落细落实。下发《省民宗委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将各地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宗系统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的通知》,调整印发《浙江省宗教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检查与处罚事项、细化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公开工作。在将26项处罚事项全部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基础上,拟于11月15日至17日在宁波组织了2023年全省民宗领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民宗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干部,业务骨干共近200人参加培训,推动在部门间、县乡间深度协作和配合,确保执法办案全过程无缝衔接。

2024年,全省民宗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紧扣法治浙江工作要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宗教中国化和宗教治理现代化示范省的建设目标,以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数字赋能、完善法规、网络监管等工作为抓手,努力提抓牢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这些关键环节,升各族群众和宗教界的法治素养,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结合打造“之江同心·正信正行”宗教中国化品牌,持续擦亮“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各民族和宗教界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再组织评选10个省级普法示范点和100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1000场普法宣讲、覆盖受众超百万人,高质量普法宣传教育覆盖全省10000多名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

二是进一步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有力落实。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落实年”活动,组织人员赴各地专项检查全省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全国性政策法规以及《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结合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抓好各项政策法规实施落地。待中央民委出台《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后,谋划起草《浙江省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全省宗教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开展宗教干部法治轮训和现场教学,强化工作指引,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部门的宗教业务水平和民宗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各地常态化开展执法办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进一步以数字赋能推动宗教法治化。继续迭代升级“之江同心·宗教智治”应用,将“守法正行”纳入宗教中国化评价体系中。推广和使用“浙里普法”等数字化应用,在精准分析掌握宗教界法治需求基础上,积极探索智慧普法、精准普法的新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