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浙江省农村少数民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结果发布
| 索 引 号: | 002482103/2023-0006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民宗委 | 公开日期: | 1698131751000 |
| 文号: | |||
002482103/2023-00060
浙江省民宗委
2023-10-2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2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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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民宗委
为比较科学、准确地统计“十四五”时期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主要指标执行情况,掌握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尤其是民族乡村少数民族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浙江省民宗委与丽水学院达成合作共建协议,每年委托丽水学院民族学院组成调查组,对省内辖有民族村的6个设区市、32个县(市、区)和18个民族乡(镇)的农村少数民族家庭开展经济收入情况调查。
本次调查的时间范围从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抽样方案按照两阶段整群抽样的思路设计,根据分层抽样原则,在每一层内用PPS方法抽取了52个民族村,其中18个来自于民族乡(镇),34个来自于32个县(市、区)的非民族乡(镇)。在被抽中的村中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将村内所有的少数民族家庭户纳入样本。调查组于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3月15日分多批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样本村内采用入户调查和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共回收有效问卷4746份。
本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浙江省农村少数民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2478元,比2021年(29887元)增加2591元,增幅8.67%;相当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5元)的86.46%,比2021年提高1.6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