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2482103/2022-001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民宗委 | 公开日期: | 1594623131000 |
| 文号: | |||
002482103/2022-00132
浙江省民宗委
2022-04-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1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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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兰兰委员:
你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96号建议《关于对少数民族地区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近年来,先后3轮(每轮5年)出台了针对景宁的专门扶持意见,先后2轮(每轮5年)出台了针对民族乡村的专门扶持意见,特别是2015年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2015〕4号),将有关民族政策加以整合,并辐射到全省包括1个畲族自治县、18个民族乡(镇)和382个民族村在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政策扶持。
省民宗委作为主管全省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帮扶政策精准。2018年8月,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亲自动员部署我省民族乡村振兴工作。2019年6月,又召集全省统战系统及省级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动员大会。我省民族乡村振兴工作,在《浙江省民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关于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统领下,推进步伐不断加大,民族地区“五大振兴”稳步推进。其中,《浙江省民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文件明确了包括民族村特色村寨、文化礼堂、A级景区村等在内的创建数量要求;《关于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要开展“1+1+10”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区域建设,并对民族村供水排水、垃圾处理、宗祠礼堂等民生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是资金项目精准。近年来,省民宗委充分发挥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强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项目投向和效益产出方面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乡村特色经济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2019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扶持基础设施类项目(含特色村寨建设)73个,共计投入资金2103万元,占资金总量的77.9%;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扶持基础设施类项目(含特色村寨建设)62个,共计投入资金1914万元,占资金总量的78.9%。
三是帮扶体系精准。近年来,省民宗委牵头,整合各类帮扶力量,对民族乡村实施了财政转移支付、结对挂钩帮扶、部门政策倾斜、社会力量支持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帮扶机制。每年对民族乡村安排民族因素财政转移支付6000多万。2014年起省财政又新增安排对18个民族乡(镇)每年每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200万元,并与28个省直主要部门和18个经济发达县(市、区)结成帮扶对子。特别是2018年起,全省统战系统联合开展了民族乡村振兴“双百村结对行动”,明确至2022年以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规模,给予172个民族村持续帮扶。
四是产业振兴精准。近年来,我们积极引导民族地区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传统农业产业走差异化、融合化发展路径。着力打造农产品区域化公共品牌,树立“丽水山耕+景宁600”等一批标准化生产、全程可溯源的优质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为抓手,近5年来,引导市县及社会资金投入8.5亿余元,创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0个,省级“十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0个。截至目前,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共有近700家民宿,床位8000多张,年接待旅客量达226.9万人次,实现经营性收入2.49亿元。
四是人才储备精准。将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培养工作列入民族乡村振兴指标体系,每年将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传承人开展文化创作、传带徒弟等。连续多年与中央民大、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浙江省音乐学院、丽水学院合作举办民族文化工作培训班次,累计培训和储备民族文化类人才千余人次。注重指导和支持省级、市级和县级畲族文化研究社团建设,梯队化开展畲族文化研究和传承“土专家”培养和储备。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实施意见》要求,联合省委统战部,全力推进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把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打造成产业兴旺、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示范地区。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民宗委民族一处 潘晶,联系电话:0571-87053882,传真:0571-87053874。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