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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召开宗教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 教育活动集中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6-01-22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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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宣传舆情科

1月12日,湖州市召开宗教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集中学习研讨会。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各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围绕教育活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学守重树”教育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更是湖州宗教界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提升能力、解决问题、服务社会、树优形象的有效载体,必须科学认识、准确把握、扎实推进。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教育活动的内涵意义。明白学法规、守法规是底线,引导宗教界明晰法律边界、认清违规责任,推动法治观念入脑入心,确保宗教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开展;明白知戒律、守戒律是本源,推动宗教界回归戒律本源、强化自我约束,引导广大教职人员恪守教规戒律、坚守信仰初心;明白善修行、重修为是涵养,着力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经典中契合时代发展、顺应社会进步的积极内涵,推动宗教教义教规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明白强素质、树形象是境界,持续以更严要求、更高素质、更实行动,树起遵纪守法、教风端正、言行庄重、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精准把握教育活动的核心要求。在“学”上求深求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学深悟透《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律法规,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规范宗教活动的具体行动;在“守”上从严从实,严格遵守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健全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强化教规戒律教育,做到正信正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修”上修身修真,牢固树立“国大于教、法大于教、教民首先是公民”的理念,增强爱国爱教的自觉性,扩大讲经讲道交流,完善宗教团体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始终把爱国融入宗教活动全过程;在“树”上正信正行,强化教风建设,潜心修持、服务社会,杜绝借宗教名义谋取私利、败坏教风的行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扶贫济困、救灾赈灾等活动,展示宗教界良好形象。

会议指出,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教育活动的扎实成效。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和场所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紧扣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要求抓好落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实际问题,把教育活动与日常管理、团体自身建设、宗教中国化实践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教育活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示范带动,推动教育活动入脑入心;健全长效机制,把“学守重树”的要求、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学习、考核等制度,不断巩固教育活动成果,推动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会后,各市级宗教团体分组分享交流了“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