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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纵深推进“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落细落实

发布时间:2026-04-2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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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宣传舆情科

江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紧扣“学、查、改”主线,创新学习载体,狠抓自查自纠,纵深推进教育活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全市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制定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及“三张清单”,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筑牢顶层设计。强化动员部署,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等4次,明确教育活动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组织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及教职人员“十不得”等要求。指导各宗教团体召开教内动员部署会等9场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教育活动从“面上部署”向“点上落实”纵深推进。

二是创新学习载体,凝聚思想共识。创新开展宗教界“学党报读党报”活动,为全市43处场所统一订阅《人民日报》《今日江山》,建立“团体筛选、民宗审核、统一传达”内容供给机制,将党报学习融入讲经讲道、班子议事等活动中,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邀请律师开展《法治护航宗教和谐》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交流座谈会,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累计开展党报学习、读书班、培训会等23场次,覆盖510余人次。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指导宗教界对标整改清单,围绕“十个是否”“七条倡议” 逐项检视剖析,深入开展两轮自查自纠,查摆并落实整改问题若干,实行销号管理、闭环推进,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结合宗教场所全覆盖调研、日常巡查检查,加强与宗教界人士沟通交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自查整改工作长效化。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工作根基。配强专门工作力量,优化场所管理组织,实现监事(会)全覆盖,形成“1+N”制度体系,强化考评监督。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市乡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党政领导、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包片联系,村(社)两委包点联系宗教场所“三包制度”,定期开展走访调研、谈心谈话,加强宗教界人士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同时,组织民管会监事会成员、全市村(社)党组织书记开展宗教业务知识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宗教事务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