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82103/2025-00029
浙江省民宗委
2025-08-2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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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事处
浙民宗〈党〉字【2025】33号
各市民宗局,委机关各处室、省民族宗教研究服务中心: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姚佳琪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时间从2025年8月5日起计算)。
中共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