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1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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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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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丽水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工作机制、特色产业、示范引领的“1+1+N”共富新路径,走出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民族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之路。2023年全市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08元,增幅连续18年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长水平,全市民族村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的民族村达到92个、占比57%,提前两年完成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到2025年,40%的民族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目标。
一是构建“1”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创新建立“1+7+7”丽水民族乡镇共同富裕党建联建机制、全市民族乡镇工作例会制度,推动实现跨山统筹和资源共享。在全国率先编制《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地市级地方标准,在全省率先制定并正式发布《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出台《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规划引领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开展。积极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同心共富·百村结对”行动,54个民族村累计获得帮扶资金6600余万元用于民族乡村振兴发展。
二是培育“1”批特色产业。借力山海协作,市区联创全省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丽新畲族乡争取到宁波帮扶资金3000余万元,建成露营基地等28个发展项目,辐射带动周边8个村形成共富联盟。加强文化赋能,探索搭建民族文化+旅游融合平台,支持竹垟畲族乡实体化开发畲族传统婚嫁体验、民族研学等旅游产品,年接待游客8万余人次,旅游收入1000余万元。发挥统战资源,老竹畲族镇打造“侨助共富”工坊,带动500多人实现就业,每人年均增收3万元以上。
三是打造“N”个示范典型。高标准打造精品示范乡村,创成“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6个,省级民族乡村振兴试点9个、共同富裕点23个。积极探索共富联盟新模式,全域开展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带)建设,创成省级各民族共同富裕团结进步精品带3条、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带7条。深入推进“五畲”培育工程,承办全省“五畲”专题培训班,入库省级项目40个,为示范点(带)增添活力和动能。实施民族乡村“共富”工程,举办全市各民族共同富裕“领头雁”培训班,培育省级民族乡村振兴领军人物28人、县级以上共同富裕户1000余户,以示范引领激发民族乡村振兴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