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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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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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州市深入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正面引导,属地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省民宗委关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提质减量、规范管理工作的要求,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维护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排摸,摸清场所分布、历史沿革、信仰特征、建筑年代、面积规模、管理组织、民间信仰活动类型方式等情况,并仔细甄别分类,将调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有一定历史文化传承和建设规模、管理规范的予以保留,并按程序登记编号;对存在安全隐患、无管理组织、不符合登记编号条件的,不予登记编号;对低小散乱、已经丧失功能、非法开展活动、安全隐患大的场所予以关停注销。对关停注销的民间信仰场所,交由村民(居民)委员会管理。
二是规划引领、合理布局。4月出台《湖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提质减量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启动湖州市民间信仰场所提质减量,目前全市已通过合并、拆除、引导退出等方式减量37处民间信仰点。同时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单元控规等相关规划,衔接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合理布局五年规划,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数量和建筑体量双减少。采用迁建整合和拆改措施,将有正常需求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集中安置,以建设“民间信仰合并点”等模式,节约集约用地,缩减场所数量和建筑面积规模。改用部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为文化设施、公园管理用房等,去除原有功能用途。
三是依法依规、确保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房屋安全等管理制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村(社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与当地金融部门对接,全面推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设对公账户,实行账务公开,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湖州市目前已有176家民间信仰场所开通对公账户。落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和平安巡查,落实三人驻堂工作机制,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深入推进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四是守正创新、文化提升。进一步挖掘民间信仰文化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价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传承创新中促进民间信仰文化内涵提升。积极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一场所一景观一故事”建设,收集77个民间信仰故事,提升场所人文景观,推进场所文化建设,打造一批既有健康向上文化价值取向的,又与乡村振兴相得益彰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民间民俗·多彩浙江”民间民俗文化活动,树立和巩固了一批好的活动典型,努力挖掘民间信仰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和文化资源,进一步拓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社会服务功能,在促进交流、涵养文明乡风中发挥积极作用。将民间信仰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使其成为破除封建迷信,促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挖掘、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