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 建强民宗人才队伍 蓄好发展“源头活水”

发布时间:2024-10-2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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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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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民宗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人力资源、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才作为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基,从“选、育、管、用”上下功夫,不断加强民宗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贡献民宗力量。

一、在“选”上下功夫,注重人才发现

第一时间落实《全区统一战线发现优秀成员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要求各民族宗教团体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有效发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民族团结促进会理事等,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才、荐才工作。指导区民族团结促进会结合各类民族走访活动、赛事演出等发现优秀少数民族人士。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区民促会制订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挖掘培育储备优秀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和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调整充实班子队伍。持续用好般若讲堂、“石榴红”阵地等平台,通过开展讲经交流、梵呗比赛、“石榴红”研学等活动,实现以活动发现人才,以阵地支撑人才。

二、在“育”上下功夫,做到坚定跟党走

将是否坚决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坚定政治立场作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的首要条件,积极向市、区两级团体推选优秀代表担任班子成员、理事等。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宗教骨干的教育培养,通过开展宗教界骨干学习会、“十百千万”普法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石榴红”研学游等活动,不断提高民族宗教界人士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在“管”上下功夫,健全考核机制

指导各爱国宗教团体、区民族团结促进会不断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形成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习惯。完善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宗教团体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工作,压实工作任务,督促各宗教团体班子及成员履职尽责。加强选任监督,完善教职人员聘用制,严把教职人员认定等入口关,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推选程序选拔教职人员。强化日常监管,深化崇俭戒奢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素养。

四、在“用”上下功夫,发挥优势特点

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为民族宗教界优秀人才提供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的政治舞台。全区现有6名民宗代表人士在市、区两级政协担任委员职务。鼓励优秀教职人才积极参加省、市各类讲经交流比赛,进一步拓宽视野、增长才干。指导宗教团体按时换届,通过改进民主推荐和选举方式等,选优配强团体班子成员,并在团体班子成员中充实了一批年轻有为、工作能力强的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