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三举措”积极探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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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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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舟山市紧紧围绕“积极引导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目标,着力在“规范”的内容上寻新法、在“管理”的形式上求突破,持续推动民间信仰场所规范管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依法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能力。制定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建立“4+1”管理架构,加强全市25个重点乡镇民宗所和“三人驻点”小组建设。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市共配备130名基层巡查员和375名社区联络员,开展每月定期巡查,实行月报告制度。将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纳入党政议事日程,纳入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年终考核指标,纳入网格干部常态考评,确保基层干部担子上肩、责任落地。

二是创新治理方式,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在全省率先实行民间信仰场所甲、乙类升降级制度,对全市 409 处民间信仰场所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市共计甲类场所95处,其中有10处是由乙类场所升级为甲类场所。以《舟山市民间信仰场所考核细则》为评价标准,创建完成 30处市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示范点。指导岱山县通过多庙合一、功能置换等方式缩减场所数量和建筑规模,在现已合并2处、迁移安置3处、关停注销1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成果。指导普陀区出台首个乡镇级民间信仰场所“红黄牌”管理办法,规定9条黄牌警告、10条红牌警告内容,划定民间信仰事务基层治理“底线”,目前已有3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被红牌警告。

三是强化文化引导,发挥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正向功能。联合浙江海洋大学开展“舟山群岛民间信仰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工作,完成《舟山民间海神的种类、特点及祭祀方式》《舟山民间信仰场所的历史记忆》《加强民间信仰管理 助推和谐社会建设》三项研究报告。编纂《舟山市一庙一故事》,充分体现“舟山一庙一故事,群庙闪耀正能量”的民间信仰文化价值。着力培育民间信仰活动特色品牌,定海区“小沙大庙庙会活动”、普陀区“六横双珠山庙女子舞龙队”、岱山县“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暨休渔谢洋大典”、嵊泗县“贻贝奔共富·祈福愿丰收”被列入全省“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