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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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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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自觉对标“两个先行”、全力奋进“两个率先”,把民族工作作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重要内容,每年专题听取并研究民族工作,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嘉兴见行动。
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高规格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民族工作任务。发挥党的诞生地的政治优势,依托南湖革命纪念馆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全市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四史”教育。综合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和手机客户端等各级各类宣讲平台,全方位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引导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嘉园”上来。每年9月部署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开通“浙里石榴红”公交宣传专线,组织政策宣讲、知识竞赛、趣味答题等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一批具有嘉兴特色和影响力的“浙里石榴红”宣传教育品牌。全市中小学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我是中华民族一员”的理念。特别是把“政治引领”作为办好民族班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引导。秀州中学以“打造一条红色教育长廊、瞻仰一次南湖红船、举办一次主题班会”的形式,精心打造“红色基因工程”。海宁市第一中学设立了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展厅,大力开展理想与信念、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认同与感恩、生涯规划“五位一体”教育,将红船精神融入到每个学生的血脉、化为基因,着力培养民族团结进步的“金种子”,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以“四个共同”为核心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夯实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是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构筑各族群众共建的温馨家园。全市上下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要求,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市委制定下发《嘉兴市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行市行动方案》,以红船精神为引领推进民族工作,积极构筑共建共享、开放包容的民族工作先行市。印发《嘉兴市城市民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通过实施同筑中国梦、同步建小康、同心促团结、同力强本领四大行动计划,高水平推进“石榴籽工程”建设。建立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等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完善市领导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民宗干部与少数民族群众骨干结对联系等机制,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对策措施,提高了工作成效。制定出台《嘉兴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以“十个一”的工作举措,高标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市、县(市、区)两级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要求,挖掘典型、搭建平台、精心培育,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海宁市西山社区民族工作在社区化融合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微爱童行”项目化推进、“五朵金花”石榴红工作室专业服务、爱心联盟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等形式,打造了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模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体系,支持各族群众在我市创业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力实施新居民子女教育“圆梦工程”,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按政策平等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构筑了各族群众共建的温馨家园。
三是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构筑各族群众共融的活力家园。全市建立了石榴红家园27个、共富基地31个、工作室25个、志愿服务队18支、宣讲团17个,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达到多元共存、和而不同、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和谐状态。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来嘉少数民族“和谐融入之星”推选活动,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在促进各民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谐融入嘉兴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庆建党百年 谱同心华章”主题,高水平承办全省民族班“颂歌献给党”文艺展演,抒发各族学生对党和祖国的深情和感恩,表达了各族学生强国有我、时刻准备为民族复兴奉献青春和力量的决心,中央统战部网站、浙江日报等10多家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高标准承办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下发《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一批“之江同心·石榴红”单位的通知》,省民宗委鲍秀英主任为南湖区朱玲燕石榴红工作室等9家创建单位代表授牌,创建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组织各民族群众积极参加浙江省第七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押加和珍珠球四个项目中,取得了1金5银11铜的好成绩,代表团获得道德风尚奖,2名教练员、11名运动员被评为优秀,满族运动员姜传宝获得押加95公斤以上级金牌,展示了红船旁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和靓丽风采。
四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构筑各族群众共治的和谐家园。把城市民族工作的各项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借势发力,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创新“1+X”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形成工作对象在网格、服务内容在网格、管理事务在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的科学运作机制。全市设立了“四微”窗口348个,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把相关问题诉求及时解决在街道社区,夯实了民族工作的基层基础。以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为重点,按照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保护与引导相统一的要求,全面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完善与公安、安全等部门的联动处置制度,与少数民族流出地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提高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在穆斯林比较集中的嘉善、平湖、海宁、桐乡等地,批准设立了4处穆斯林临时礼拜点,满足了回族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在桐乡市设立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创业创新技能培训基地,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管理,提高了各族群众的能力素质。大力开展“双百村结对行动”,累计为丽水市5个结对民族村投入帮扶资金360多万元,有力支持了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倾情倾力做好援疆援藏援青援川工作,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在促进各族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共创美好未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