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四个强化”推动宗教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3-12-2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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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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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的价值观,促使统战领域形成良好信用环境,安吉县多措并举推动宗教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宗教界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价值观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建立了由常务副部长任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致研究、精心制定《2023年安吉县委统战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依托部务扩大会议全年4次研究部署统战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将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任务在科室工作群、乡镇街道工作群及县级宗教团体群传达到位,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工作重点。

二是强化诚信宣传,注重教育引导。组织机关干部共同学习《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深机关干部对信用建设的了解,达到以学促进的目的。在宗教等领域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积极培育诚信文化,通过微信平台、制作宣传册、布置诚信宣传展板、讲座等形式,弘扬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做到“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落实公开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联动监管活动,及时将民宗部门26项权力事项及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公示,及时将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全量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到公示率100%, 做到相关工作的无缝对接,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对宗教团体教职人员进行备案,累计备案80人,确保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做诚信的修行生活环境。

四是强化团体建设,促进行为规范。指导宗教团体健全各项制度从宗教政策法规、宗教场所安全和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教职人员能力素质。全市率先开展“六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及“六好”教职人员培育工作,将诚实守信工作纳入创建指标中,将宗教活动场所垃圾分类、文明敬香、财务监管等日常工作与诚信建设相互结合,将奖惩信息、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在案,并纳入宗教团体年度考评内容,促使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宗教团体的诚信行为不断规范。截至目前已完成12个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已培育10名“六好”宗教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