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103/2023-00026 主题分类: 宗教事务
公开日期: 2023-01-03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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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103/2023-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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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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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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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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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鲍秀英主任专题解读《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1-0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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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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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已于2022年12月21日印发,并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日前,省民宗委主任鲍秀英对“两个办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

问:制定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两个办法”目的是什么?

答:2022年3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等五部委制定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施行,全文共5章36条,对相关管理措施进行细化,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条件、权限、程序和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予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我省贯彻落实,规范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促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便民利民,细化“五部门”和“五层级”监管责任,我们研究制定了“两个办法”。

问:制定“两个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两个办法”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问:“两个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答:1、《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文件目的、适用范围、许可办理、监管责任分工、法律责任等。

《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在浙江省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宗教组织及其他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设立或登记备案,取得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书,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省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受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省宗教事务部门官方网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办理专区”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事项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宗教事务、网信、公安、国家安全、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2、《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共19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文件目的、适用范围、审核人员基本条件、工作职责、培训测试、监督管理责任等。

《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宗教组织及其他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负责对本单位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宗教组织及其他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的管理。

《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宗教事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的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培训。

《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报名参加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可以通过省宗教事务部门官方网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办理专区”中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两个办法”的制定过程和程序?

答:2022年5月份以来,我们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按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查。

10月19日,向全省11个市、15个省级部门和5个省级宗教团体书面征求“两个办法”修改意见。

10月31日,召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专家及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两个办法”修改意见。

11月1日-4日,委领导带队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地,召开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等参加的调研座谈会。

11月15日,向中央统战部报告并征求“两个办法”修改意见。

11月21日,召开第一次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宗教团体、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专家参加,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以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方面对“两个办法”进行研讨和论证。

11月23日,对“两个办法”开展网上公开征求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意见。

11月25日,召开第二次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重点对第一次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研讨。

12月7日,在委机关网站公布“两个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问:“两个办法”公布后,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答: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量大面广”,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涉及部门多、层级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推动“五部门”“五层级”协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两个办法”落地落实到位。一要强化学习宣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和把握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着力推动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走在全国前列。二要做实许可便民。坚持需求问题导向,迭代升级“浙里宗教智治”数字化改革应用,优化“浙江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报名系统”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申报系统”,推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在线报名、在线学习、在线测试、在线审批、在线监管”一体融合,持续释放便民利民成效。三是做好监督管理。坚持用数字化思维方式推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监管,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效能,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政策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