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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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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杭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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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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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民宗提〔2022〕6号


雷天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少数民族人口下降的建议》(杭74号建议)收悉,综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畲族人口的变化基本情况

1.全省畲族人口数量探底回升,但人口增速远低于全省总人口。从1990-2010年的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看,全省畲族人口呈持续减少态势,由1990年的173750人,减少至2000年的170993人、2010年的166276人。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表明,2020年全省有畲族人口182507人,较2010年增加了16231人,畲族人口数量回升。与1990年比较,全省常住总人口增长了55.79%,畲族人口增长了5.04%,由于人口增速的较大差异,导致畲族人口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0.42%下降到2020年0.28%。

2.畲族少子化、老龄化程度好于全省。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所占比重为13.45%,较1990年的23.29%下降了9.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为18.69%,较1990年的10.38%提高了8.31个百分点。而畲族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所占比重为19.69%,较1990年的27.75%下降了8.06个百分点,较全省该年龄段少儿人口比重高6.24%;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为18.12%,较1990年的9.88%提高了8.24个百分点,较全省该年龄段老年人口比重低0.57%。

3.畲族县(乡)的畲族人口持续减少。从分县的普查数据看,我省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县,畲族人口由1990年的17378人减少到2000年的16144人、2010年的14529人,继而减少到2020年的14254人,畲族人口占该县常住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10.04%提高到2020年12.84%。桐庐县的畲族人口由1990年的4546人减少2000年的4536人、2010年的4164人,继而减少到2020年的3828人,畲族人口占该县常住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1.21%下降到2020年0.84%。其中:莪山畲族乡的畲族人口正如您所反映的,由1988年的3168人减少到现在的2640人,占所在乡总人口的比重由36%下降到30%。县(乡)域畲族人口减少,虽有出生人口减少的原因,但更主要是受产业发展、城镇化和脱贫移民等政策影响人口外迁流动造成的。

二、按《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要求,调整我省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生育的配套政策相关措施

1、生育政策的变化。在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前,国家和我省对少数民族生育给予了较为宽松的政策。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21年起实施的全面三孩政策,所有夫妇都可以生育三孩。并不再区分城乡、区域、民族的生育政策差异。

2、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相关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明确“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省委省政府也已作出了打造“浙有善育”名片的决策部署,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统筹研究制定并将实施包括经济、假期、服务、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这些支持措施将惠及到包括少数民族年轻人在内的全省所有适龄婚育人群、家庭。其中,您所在的桐庐县,从2019年7月起就已开展了“幸福宝”新生儿红包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为每位新生儿发放1000元红包和一份“幸福宝”专属银质纪念品,以支持群众生育、激发群众生育意愿。

三、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与我省大多数山区乡村一样,莪山畲族乡同样存在人口减少、老龄化的现象。人才、劳动力的流失是有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的,其中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是提升乡村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教育始终追求公平而有质量,全省不断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实现了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发展,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指数控制在0.3以内。同时,我省是全国最早实现“阳光招生”“中小学零择校”的省份之一。各地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有关规定,按“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特别是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农村孩子享有更优质的教育服务,着力推进县域、城乡、学校之间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不断深化改革。

1、深化县域内城乡教共体、跨地区教共体建设,努力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针对“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加大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教育对口支援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学,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硬件,持续推进教师交流,均衡配置师资资源,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新一轮现代化学校建设,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2、妥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为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近接受教育,各地继续深入推进“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各地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积极推行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努力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学位资源供给不足的,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心关爱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教育是民族的希望,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精准帮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机制和措施,同时也积极协同各部门一起做农村留守孩子的关爱工作。省妇联针对我省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开展“暖心·牵手”关爱儿童活动、举办星空阅读书会、“小工匠”创艺节。团省委举办“流动少年宫”“希望的田野”留守儿童夏令营、“守护健康,益动起来——青少年健康守护行动”活动等,将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共青团系统平安县(市、区)考核指标中,每年对每位留守儿童上门帮扶不少于3次,依托省青基会开展“希望小书房”“梦想足球场”等公益项目,直接帮扶留守儿童6961名。省教育厅开设辅导员驿站,落实一批优秀的校辅导员结对山区26县农村学校。创建“德育导师制”,以树立“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成长”的教育理念,实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业辅导”。组织动员学校团员青年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互助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假期陪伴、学业辅导、安全教育等志愿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开展“暖巢行动”建立志愿者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活动、开设留守儿童“伴梦亲情视频室”等,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和学习需求,逐一落实关爱帮扶措施。加大农村地区教育资源投入,优选一批优秀教师充实到农村基层学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能接受不仅优质且有“温度”的学校教育,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

五、不断优化民族乡村公共资源配置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民族工作“一省四区”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补齐发展短板,优化民族地区资源配置,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省民宗委针对我省民族地区发展实际,聚焦民族地区传统产业升级,支持民族地区公共区域农特产品品牌建设,支持民族乡村电商产业等发展,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新通道建设工程、共富惠民工程、“山海协作”升级工程,吸引了大批资金、人才资源回流到农村,有效促进了民族乡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同时,2019年,我省就通过发布《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流向农村,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见》提出,要积极培育青年“农创客”“新农人”,培育省级“青创农场”;吸引新时代乡贤返乡回乡投资兴业、建设家乡,乡贤助推乡村振兴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各方资源,继续推动民族乡村公共资源配置均衡化发展,留住乡愁,让更多的人回到乡村干事创业。

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省民宗委民族一处 蓝焰,联系电话:0571-87053882,传真:87053874,邮编:3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