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布实施新修改的《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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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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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经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新修改《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于2021年8月20日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

《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1997年3月27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997年7月4日起实施的地方性法规,2012年12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办法》实施以来,对保障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促进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改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依据上位法,结合宁波宗教工作经验,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新修改《办法》共29条,遵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的权利义务,主要对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场所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宗教活动管理、财务监督管理、接受捐赠和经营活动管理等内容作了修改与新增。同时,本次修改增加了一定的罚则,保障了《办法》实施的操作性。

下步,将深入宣传贯彻新修改《办法》,加强对《办法》贯彻落实的监督督导,适时开展执法情况检查,有关情况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