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03/2021-00114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民宗委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文 号: |
002482103/2021-00114
浙江省民宗委
2021-08-0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0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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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机构名称: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机构职能: |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归口省委统战部领导,为正厅级。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我省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指导推进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民族宗教法律法规。 (三)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市县开展城市民族工作。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市县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负责民间信仰事务的行政监管。 (五)指导督促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办好宗教院校。 (六)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政策建议。 (七)组织协调本省民族宗教领域的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八)组织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负责人: |
鲍秀英 |
办公电话: | 0571-87055253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2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