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03/2022-00144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民宗委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文 号: |
002482103/2022-00144
浙江省民宗委
2022-04-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5-2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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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浙民宗提〔2019〕14号
兰锡明代表:
你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温55号建议《关于请省政府办公厅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文件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族乡村发展的关心关爱
民族乡村的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是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乡村的扶持发展。省政府自2008年起,以5年一个周期连续3轮出台专门文件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自2013年起,以5年一个周期连续2轮出台扶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专门文件。这一系列针对民族县、民族乡村的帮扶文件,不仅明确了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帮扶支持力度,还落实了各相关部门帮扶支持的责任。文件进一步强调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民族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文件为民族乡村发展注入了强大帮扶动力
据统计,从2013年的98号文件出台到2018年出台13号文件进行政策延续至今,省财政每年安排每个民族乡(镇)200万元一般性少数民族转移支付资金,五年总额达1.8亿元。中央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年间安排2.6亿元,重点用于民族乡村民生工程。带动了市、县(市、区)配套资金近亿元。28个省直部门与18个经济发达县(市、区)共落实重点项目200余个,资金8亿余元。省发改、交通、水利、农林、旅游等部门,在道路建设、农林水利工程、旅游风情等各类项目建设上对民族乡(镇)的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与支持。截至2018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8元,全省薄弱民族村总数下降至19个,占民族村总数的4.29%;基础设施方面,通村道路已经覆盖全部少数民族行政村,少数民族自然村的覆盖率已经达到95%。水利、电力、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也得到了大幅提升,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基本与当地其他非民族村水平相当。目前,18个民族乡(镇)全面实行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全省民族村实现安全用水覆盖率达95%以上、安全用电覆盖率达100%、网络电视(信)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民宗委高度重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组织一次贯彻落实情况的摸排统计,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委分管领导汇报。特别是今年以来,省政协将13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列入重点督办工作,由省政协陈铁雄副主席亲自督办,省民宗委和省政协民宗委以及省政协少数民族界界别组委员共同参与,将采用实地走访调研、委员协商、部门访谈等方式对1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对督查情况形成报告向省委省政府进行协商建议。届时,我们也将把督查的情况专门通报给你。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联系人:潘晶,联系电话:0571-87053882,传真:0571-87053874,邮编:3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