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03/2022-00142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民宗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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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002482103/2022-00142
浙江省民宗委
2022-04-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5-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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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浙民宗提〔2019〕12号
蓝雪敏、何建仙、许婷、翁有良、鲁玲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衢55号建议《关于民族村区域连片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乡村振兴工作
民族乡村振兴是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2018年8月,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亲自动员部署我省民族乡村振兴工作。今年6月,又召集全省统战系统及省级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动员大会。我省民族乡村振兴工作,在《浙江省民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关于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统领下,推进步伐不断加大,民族地区“五大振兴”稳步推进。
二、民族乡村连片发展建议与示范省建设目标不谋而合
今年以来,我委积极向国家民委申报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报告经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批示同意并列入国家民委2019年度工作要点。2019年6月13日,浙江省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动员会在武义召开,国家民委副主任赵勇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熊建平作动员讲话,标志着我省建设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会议配套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民宗发〔2019〕37号)文件明确要“强规划,打造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区域”,开展“1+1+10”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区域建设。第一个“1”即以景宁畲族自治县为重点,探索开展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积极建设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县,推动景宁在全国120个自治县的综合排名继续向前移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在全国自治县中位居前列。第二个“1”即以桐庐县莪山畲族乡在全国45个畲族乡镇中,以争创“中国畲族第一乡”为目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在45个畲族乡镇中位居前列。“10”即打造10个左右省级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区域。通过示范区域的培育,切实发挥地域相连、文化共融、优势互补的特点,进一步聚焦重点、整合资源、共享发展,引领全省民族乡村共同加快发展。各市、县(市、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培育市级、县(市、区)级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区域。
我省将紧紧围绕文件要求,大力开展省级、市级、县(市、区)级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其中景宁畲族自治县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建设已经省改革办批准并报请国家民委备案支持,丽水市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排头兵创建工作也已经全面启动,并已经委托省发改研究所制定《专项规划》。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东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设立浙闽设置地区低收入群众增收示范区的建议。另外,我省“竹柳新桥”、司前竹里等地也已经在先行探索,开展连片发展。这些都是我省民族乡村振兴的有益探索,我们将积极协商省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直相关部门,加大政策、资金、项目以及结对帮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力争全省民族乡村振兴连点成线、连线成片,实现全面振兴,争当全国示范。
三、民族村区域连片发展的下一步工作举措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衢州市民族乡村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沐尘畲族乡畲族特色风情小镇建设初具规模,社里、外焦、浦山等一批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荣获挂牌,特别是常山县泉目山等三村与赛得集团开展产业联村促振兴举措,得到了省政协陈铁雄副主席的肯定。由此可见,全省包括衢州在内,不少民族村具备了连线成片发展的工作基础。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熊建平在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动员会上明确要求,省级和各市都要建立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我委将在民族乡村振兴的推进中,强化对各市、县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指标体系的指导,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开展连片示范建设。同时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具有先行示范效应的示范带(区)创建对象予以重点帮扶支持。衢州市在6月17日召开的民族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上明确提出“力争每个县(市、区)都建成民族乡村特色版块,打造10个以上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创建地域相连、文化共融、优势互补、市县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域”,这是衢州融入全省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的有效举措,我们将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联系人:潘晶,联系电话:0571-87053882,传真:0571-87053874,邮编:3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