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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103/2022-00135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民宗委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文 号: |
002482103/2022-00135
浙江省民宗委
2022-04-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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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少数民族组:
你们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人才队伍是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有关民族工作领域的相关文件中都用专门章节来明确和支持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2015〕4号)文件明确:要加强畲族传统文化保护、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人才培养;要求组织部门抓总,统战、民族、人力社保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浙江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专门章节明确“切实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和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配备使用和加强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明确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党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省民宗委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大力支持和指导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中国(浙江)民族服饰展演和中国(浙江)畲族服饰展演两大平台,发现和储备了一批民族服饰类的专业人才;依托浙江民族歌舞展演和微电影展演等,发现和储备了一批文化艺术类专门人才;同时十分注重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培养,在丽水学院、景宁、苍南、平阳等地设立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每四年分别组织或参与省级和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大力开展少数民族非遗人才队伍发现、培养和传承。目前畲歌、彩带、传师学师等一批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和非遗人才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库。同时积极支持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畲族文化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凝聚人才的积极作用。经过多举措、长时期的坚持不懈,目前我省少数民族人才队伍门类越来越齐全,规模越来越壮大。
同时,省民宗委依据“十三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积极呼吁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对民族地区干部培养、人才引进、结构布局等作出中长期的规划,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采取措施,让更多少数民族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注重培育、开发、利用乡土人才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为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发展、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省委组织部表示,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是党的干部和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大计和战略需要。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少数民族干部配备的各项要求,确保景宁和民族乡镇按规定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同时把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布局考虑。截至2019年12月,全省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765名,其中省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少数民族干部3人;市级领导班子配有少数民族干部3名;县级领导班子配有少数民族干部39名,其中县委书记1名,县长1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有少数民族干部174名,其中党委书记11名,乡镇长20名。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将继续抓好选拔配备工作,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我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继续强化锻炼培养,在选调生、优秀年轻干部调研等工作中注意发现掌握少数民族干部,并加大培养锻炼,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培养,为民族地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开展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实施意见》要求,联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省文旅厅等,全力推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少数民族人才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民族一处 蓝焰
联系电话:0571-87053876 传真:0571-87053874
邮编:310025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