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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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85号)文件精神,经过自下而上、民主择优推荐,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报经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初审同意,确定义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继宁同志、宁波市北仑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事业干部王雯同志分别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19日至10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6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浙江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 省行政中心二号院,邮编310005 联系电话:0571-87055251 邮 箱:smzw@zj.gov.cn
附件:1.附件1:正式推荐对象名单.doc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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