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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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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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主题是学习宪法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之根本、法之源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宪法,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也与我国各宗教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对宗教界来说,只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更好地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更好地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更好地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更好地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不断取得新进步。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衷心拥护党的领导
这次修改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确立了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宗教界要把衷心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领导,作为尊崇宪法的必然要求和自觉行动。
拥护党的领导,首先要接受党在思想上的领导。通过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确立了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使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作为国家公民,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这一思想作为法定义务,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用这一思想作为社会行为的根本遵循,积极投身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去。
拥护党的领导,就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永远听党话,始终跟党走,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使宗教界成为维护党的领导的重要力量,使广大信教群众成为党执政的重要基础。
拥护党的领导,还要见诸实际行动。在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政治问题上,要同党形成牢固共识,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涉及宗教的重大斗争和风浪考验面前,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要认真贯彻党关于宗教工作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党和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二、切实增强法治观念
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强化法治观念首先要强化宪法观念,增强法治意识首先要增强宪法意识。
要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国有国法,全体公民必须遵守。教有教规,是宗教信徒遵守的准则。我国是法治国家,不是宗教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包括全体信教和不信教公民都必须遵循的准则。任何组织(包括宗教组织)和个人(包括宗教信徒),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特权。如果教规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冲突,就应坚决服从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对教规进行调整。如果只强调遵循教规,不强调遵循法律,就会打破社会的统一准则和规范,对社会造成冲击,给社会带来混乱,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尊崇宪法、遵守法律的意识和习惯,将法治观念融入到信仰实践和宗教生活中,不仅要当遵守教规的好信徒,更要当遵守法律的好公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宗教关系要和谐,宗教领域要稳定,必须充分发挥宪法的约束力,让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得以追究。要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使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认识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对他们的最大保护,增强他们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矛盾和纠纷。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也要依法依规,不能把宗教问题普遍化,不能把宗教身份特殊化,不能把违法行为当作信仰坚定的表现,不能用违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无论是什么人、属于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只要触犯法律就要依法处理,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三、认真抓好宪法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宗教界来说,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把宪法精神全面体现到全部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
全国性宗教团体要带头学习贯彻宪法,把学习贯彻宪法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学习效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要带头增强宪法观念,对宪法和法律法规保持敬畏之心,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信教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自身努力为宪法实施作出贡献。
要对全国性宗教团体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根据宪法法律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修改,更好地体现法治精神,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发挥规章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要在各宗教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广大信教群众的宪法意识。要通过“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平台和机制,把宪法教育纳入重要学习内容,使宪法教育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深刻意识到,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从内心深处激发对宪法的崇敬,使宪法真正成为广大信教群众生活中的宪法,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学习贯彻宪法,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宗教界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通过学习贯彻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尊崇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