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宗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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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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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

1、领导重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委领导班子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在委主任办公会议和机关例会上,多次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委主要领导在年终和年初专门听取我委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的汇报,并就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我委认真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并对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为进一步配合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们继续为全省民族乡镇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订购有关法律法规书籍;根据国家宗教局的统一部署,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民宗系统继续全面部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市民宗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同时,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省民宗委、杭州市民宗局、萧山区民宗局三家联合,赴萧山区衙前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送去包括有关土地、建设、规划、“三改一拆”、宗教等各种法律书刊及实用技术小册子近万余册。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和其他律师参与,推动法律知识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宣传的影响面和知晓面。今年12月4日是全国宪法日,我们在全系统按照省普法办的部署全面开展“宪法日”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参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图片展”,要求各市民宗部门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力求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了解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特别是今年《宗教事务条例》修订颁布,我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并组织省市县民宗干部赴上海参加国宗局的培训,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有利于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有利于推动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加大对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公务员的法律培训。按照《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公务员按照制度参与法制学习。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主任办公(扩大)会议、机关崇学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2.4宪法日等机会,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学习培训。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共法律知识,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保密和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提高领导和干部的基本法律素养和专业法律知识。委领导参加由省普法办、省委组织部等举办的省管领导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成绩优秀。机关公务员按照省普法办的总体部署,参加了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应参考人员均参加普法考试,成绩优秀。同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工作。

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民宗系统的行政许可,推动依法行政,我们利用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网建设的机会,规范行执法流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监管工作,同时根据省法制办开展案卷评查的要求,我们在全省民宗系统部署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并实地抽查了嘉兴、湖州、衢州、丽水包括所属县(市、区)案卷。按时完成一年两次的全省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这一系列的工作,促进了民宗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朝良性发展的轨道运行。

二、宗教工作

1、努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系列要求,持续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建设,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将“最多跑一次”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确保与省委省政府同频共振。今年,我委按照“八统一”标准梳理了省、市、现(市、区)三级民宗部门中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并对目录进行主项、子项的拆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各地民宗部门参照实行。需要相对人到民宗部门办事的32项事项已经全实现 “最多跑一次”甚至“跑零次”,民宗系统的行政审批时限缩短20%,并且有明确的办事指南。较好地开展了“双随机”“双抽查”等工作。二是围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讲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开展了以“国法与教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了“国法与教规”论坛;与杭州市民宗局赴萧山共同举办送法下乡活动,学习月期间,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受众超过16万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信息化建设,打造浙江“线上宗教”工作新平台。

2、不断推进浙江宗教的中国化进程。一是不断深化“寻梦中国?正言正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国情之旅”活动,让宗教界人士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帮扶。二是切实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建设。扎实做好省基督教两会的换届准备工作,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不断推进宗教院校的规范化建设和办学水平,三是开展“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巡礼系列活动。联合省文化厅、旅游局、文物局制定下发《2017年“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方案》,有效提升了各类民俗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民族工作

1、切实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强化规划意识,通过《浙江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明确工作目标。二是加强示范引导,增强民族经济内生动力。努力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自强意识,坚持把内生发展、自强发展放在首位。三是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积极支持各地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努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品牌。

2、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一是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名录,有效探索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教育基地成果展示巡礼等活动,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良好氛围。二是培育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宗教场所的“六进”工作。三是推进“四微”建设提质扩面,不断拓展具有浙江特色的以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民族工作“四微”建设的实践创新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