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畲歌”——2016年泰顺县畲歌歌词、歌曲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6-05-1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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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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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挖掘和弘扬畲族特色文化,加强民间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推动畲族优秀传统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由泰顺县委统战部、宣传部、民宗局等单位联合主办,“最美畲歌”——泰顺县畲歌歌词、歌曲征集系列活动。现面向全省征集畲歌歌词、歌曲。

 

1、 “最美畲歌”2016年泰顺县畲歌新作歌词征集活动征集办法

一、征集范围:浙江省的专业和业余词作者

二、歌词新作征集截稿时间:6月30日

三、作品要求:紧扣泰顺县县情,充分展示当地畲族民俗和特色,再现畲族人文生活与精神风貌。

四、投稿要求:

(一)每位作者限投3首,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二)歌词作品电子稿二份(无电子稿纸质的一式6份),用A4纸打印或抄写,邮寄的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应征者须在一份电子稿件中注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邮编等,另一份隐去作者名字及所有个人信息。(纸质稿的在其中一份注明,其余5份隐去作者名字及所有个人信息)。

五、奖励办法:通过征集和评选活动,最终确定“最美畲歌”20首入围作品,入围作品每首奖励1500元。

 

2、“最美畲歌”2016年泰顺县畲歌新作歌曲征集活动征集办法

一、征集范围:浙江省的专业和业余曲作者。

二、歌曲新作征集截稿时间:9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1.以畲族音乐元素为特色,特色浓郁、风格鲜明,旋律流畅、优美动听,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简约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

3.形式可以是独唱、对唱、小组唱等。

四、投稿要求

(一)每位作者限投3首,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二)歌曲作品曲谱电子稿二份,采用简谱记谱,欢迎提供录音小样(无电子稿纸质的一式6份,用A4纸打印或抄写,邮寄的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应征者须在一份电子稿件中注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邮编等,另一份隐去作者名字及所有个人信息。(纸质稿的在其中一份注明,其余5份隐去作者名字及所有个人信息)。

(四)入选作品由泰顺县文化馆统一编曲,曲作者可提供编曲思维,但最终裁定权在承办方。

五、奖励办法:通过征集和评选活动,最终确定“最美畲歌”入围作品12首。入围歌曲作品曲作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词作者不再给予重复奖励,同时发给获奖证书。

 

投稿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文化馆(泰顺县科技文化中心四楼)理论调研信息室,邮编:325500,联系人:翁靖靖,电话:0577-21215612,邮箱:2848649811@qq.com,请在信封上注明“畲歌”字样